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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痫病如何发病分类?

2019-10-06 20:00:40 来源:江门癫痫医院 咨询医生

全面性发作: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“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”的发作。包括失神、肌阵挛、强直、阵挛、强直-阵挛、失张力发作。

目前普遍应用的是国际抗癫痫联盟在1981年提出的癫痫发作分类规划。癫痫发作分为部分性/局灶性发作、全面性发作、不能分类的发作。2010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提出了最新的癫痫发作分类规划,新规划对癫痫发作进而了重新分类和补充。新规划虽然总结了近年癫痫学研究的进展,更为全面和完整。

部分性/局灶性发作: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“大脑半球某部分神经元首先被激活”的发作。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、繁杂部分性发作、继发全面性发作。

全面性发作:是指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改变提示“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”的发作。包括失神、肌阵挛、强直、阵挛、强直-阵挛、失张力发作。

不能分类的发作:因为资料不充足或不完整而不能分类,或在目前分类标准中无法归类的发作(如痉挛性发作)。

近年新确认的发作类型:包括肌阵挛失神、负性肌阵挛、眼睑肌阵挛、痴笑发作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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